拍賣土地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拍賣之土地,當事人無需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因拍賣取得土地,拍賣機關依規定會將拍定價額通知主管稅務機關核算土地增值稅,並由拍定價額中優先扣繳,拍定人於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應向稅務主管機關辦理工程受益費查欠後,逕至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即可,無需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9-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