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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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7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開徵,繳納期限為107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落實便民服務,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民眾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納使用牌照稅:

1.長期約定轉帳

2.電話語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3.網際網路﹝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4.自動櫃員機轉帳

5.便利商店:萊爾富、全家、統一、0K來來等4大便利商店(限每筆金額2萬元以下案件)

6.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

上列繳稅方式,除信用卡是否支付服務費須洽各發卡機構外,

其餘均免手續費,請民眾多加利用。

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更新日期:107-09-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