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網拍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供住家用房屋作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房屋內若沒有堆置營業貨品,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按住家用稅率課稅之網拍業者,其房屋仍需以供住家使用為前提要件,如該營業登記處所中,部分空間有堆置與其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則該部分不屬於住家用範圍,必須與實體店面一樣依據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086969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9-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