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之雨亭及油槽應否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加油站之雨亭及油槽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又建築法規定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雜項工作物包含地下儲藏庫工程。加油站內地下油槽係供本身業務需要設置,並具散裝倉庫性質與製造過程中之機器設備不同,故油槽與雨亭皆應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一併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納稅義務人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09-11

發佈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