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如有短(漏)報所得或欲更正資料,應儘快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或申請更正,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7年5月31日截止,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期結束後,如發現有所得短報、漏未申報或原申報資料需要更正時,應儘速於稽徵機關調查或核定前,檢具相關憑證及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補申報或申請更正,避免遭稽徵機關查核補稅及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施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107-09-04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