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設機動娛樂設施供人娛樂 應事先辦妥登記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民眾詢問住家附近的醫療診所及賣場,在騎樓或門前擺放搖搖馬、汽車或火車頭造型等投幣式電動設備,供小朋友玩樂的設施需要課稅嗎?

 

  稅務局表示,業者擺放投籃機、電動玩具、搖搖馬、娃娃選物販賣機等娛樂設施供人娛樂,屬娛樂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應課徵娛樂稅,而且依同法第7條規定,業者應於開業前至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經查獲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的法令規定,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7-09-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