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制優化-股利所得申報二擇一,小資大戶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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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配合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修正所得稅法相關條文自107年度施行。其中綜合所得稅(以下稱綜所稅)個人居住者107年獲配之股利所得計稅方式,可就下列2種方式擇一擇優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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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表示,選擇股利所得的計稅方式,主要是看綜所稅結算申報適用的稅率級距,若是稅率在20%以下,可選擇〈方式一〉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即享有8.5%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如適用稅率30%的民眾,則須依實際的股利所得進行估算再擇優選用;如是適用40%稅率的民眾,則選擇按〈方式二〉28%稅率分開計稅,享受股利所得適用較低稅率。
目前綜所稅稅額計算,已有各類所得合併計算、本人薪資所得分開計算、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本人各類所得分開計算及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等5種方式,再加上股利所得提供2種計稅方式讓民眾擇優適用,故申報107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有關稅額計算方法將達到10種之多,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經由系統軟體的運算把關,即能迅速幫您找出最有利的納稅方式,免除選擇疑慮、省時又省力。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許孟淵
電話:(04)23051111轉2210

更新日期:107-09-04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