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辦理98年度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請儘速自動補報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聞提要: 尚未辦理98年度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請儘速 自動補報。 (臺中縣訊)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表示,未依規定期限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及9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之營利事業與機關或團體,該分局即將寄發滯報通知書通知辦理補報手續。 該分局說明,未依規定期限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及未分配盈餘申報之營利事業與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如於接到滯報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補辦申報手續,經稽徵機關調查核定其全年所得額及未分配盈餘之應納稅額者,應按核定之應納及應加徵之稅額另徵10﹪滯報金,最高不超過3萬元,最低不少於1,500元。如逾通知之補報期限仍未辦理申報,稽徵機關將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應納稅額、未分配盈餘及應加徵之稅額,並按核定應納稅額及應加徵之稅額另徵20﹪怠報金,最高9萬元,最低4,500元。又依所得稅法規定,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營利事業,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未依限申報或未據實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資料者,應處7,500元之罰鍰;如於接到補報通知書,逾期不補報者,得按月連續處罰至依規定補報為止。 該分局特別籲請尚未辦理9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或未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表或97年度未分配盈餘之營利事業,儘速自動補辦申報並補繳稅款,以免被加徵怠報金或處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第一課 姓名:劉淑榕,電話:(04)25291040轉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