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07年10月31日入帳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07年10月31日存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分局特別提醒,轄內納稅義務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未採直撥退稅者,國稅局近期將會寄發「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請於107年10月5日前掃描同意書上QR-Code線上回復退稅帳號,或將同意書遞送、傳真或以掛號郵寄至申報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辦理直撥退稅。直撥退稅不僅可以免除奔波兌領退稅憑單的時間,也不用擔心憑單遺失或遭冒領,安全、迅速又便捷。
新聞稿聯絡人: 綜所稅課錢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轉200

更新日期:107-08-31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