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修復停駛期間,牌照稅可減免!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受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影響,豪雨強襲造成部分地區嚴重淹水,新竹市稅務局呼籲市民嚴防豪雨及注意自身安全,並提醒市民若愛車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牌照稅可停徵或退還!
稅務局表示,車輛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請記得在1個月內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報停或報廢前1日為止;如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如里長或警察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之證明文件,申請修復期間減免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86969、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8-30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