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西南氣流影響,各地有較大雨勢,可能造成災害損失,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將依查得資料主動現場勘查輔導租稅減免外,並提醒市民朋友如因天災致土地、房屋、或車輛受損,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
地方稅
損害情形
申請期限
房屋稅
毀損3成以上、居住的房屋淹水符合減免規定
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
地價稅
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致無法使用之土地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使用牌照稅
無法使用或需修復始能使用,並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
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
娛樂稅
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
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
如果您在本市的房屋、土地或汽機車符合上開地方稅減免標準,請於規定期限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8-2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