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清水區的黃先生日前有1筆土地被法院拍賣,聽說作農業使用的土地可以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不知道要怎麼辦理,特別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詢問。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並且拍定人為自然人,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應於收到稽徵機關輔導通知函之次日起30天內,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等資料,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申請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當事人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可在收到稽徵機關輔導通知函後立即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以免逾期而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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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7-08-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