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清全部欠稅,才可申請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時,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稅務局說明,日前有民眾在車輛買賣過戶時,發現該車被禁止處分,而無法辦理過戶,經查詢後發現是因為欠稅,財產被禁止移轉。該局提醒,已被限制移轉登記之財產,須繳清全部欠繳之稅捐,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塗銷禁止處分,俟稅捐稽徵機關審核無欠稅後,函請監理機關塗銷禁止處分登記,車輛就能順利辦理過戶登記。

  民眾如有其他任何地方稅疑問,歡迎向稅務局洽詢,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08-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