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成立「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專案小組並召開第1次研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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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為簡化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程序及減少稽徵機關收件數量,將於明(100)年申報99年度所得稅時實施「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為期本項措施所涉法規面、業務面、資訊面及宣導面能順利銜接整合,發揮最大效能,該部成立「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專案小組統籌推動,並於99年11月22日召開第1次會議。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本項服務措施適用對象係針對前一年度(98年度)申報內容較單純之案件,由稽徵機關利用納稅義務人98年度基本資料、課稅年度(99年度)所得明細及申報戶免稅額與扣除額,主動計算應納稅額並寄送相關所得資料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核對無誤並於申報期間內繳納稅款(繳稅案件)或回復確認(退稅案件或不繳不退案件)者,完成結算申報程序。納稅義務人如認為稽徵機關提供之資料不夠完整,例如要增刪扶養親屬、尚有其他扣除項目、扣抵稅額或其他各類所得等,則應於申報期間內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表示,提升納稅服務,促進徵納和諧,向為該部施政重點。上開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之便民措施,係由現行稽徵機關被動受理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之做法,改為主動提供納稅義務人年度試算應納(退)稅額之資訊。該部將於近期發布本項措施相關作業要點,並依序執行工作項目,希望納稅義務人於明年結算申報期間確認試算應納(退)稅額無誤後,依限繳稅或回復確認,以節省申報時間、人力及物力成本。此為我國綜合所得稅申報及核定作業的一大變革,將使稅政簡化及為民服務之效果更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