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凖日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課徵係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 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08-1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