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驗車遭註銷牌照而使用公路,補稅並處二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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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警方舉發違規及該局執行使用牌照稅車輛檢查發現,查獲之違章案件,一半以上為逾檢註銷牌照車輛,也就是超過監理站規定之驗車期限而仍未驗車,經監理站註銷牌照的車輛。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請檢視一下行車執照上的驗車日期,您的愛車是否因疏忽而漏未檢驗,如忘了驗車時間超過6個月,監理機關即會逕行註銷牌照。而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的車輛,必須先向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並重新領牌、繳稅,才可以使用公共道路,否則被查獲,除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補繳本稅外,還要處二倍罰鍰。如尚有疑問,請洽詢該局或彰化監理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3-167
彰化監理站 電話:7867161轉114

承辦員:張詩君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