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應按何種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藥局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藥房、藥局與私人醫院、診所性質不同,屬營利事業,應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按營業用稅率3%核課房屋稅,另診所內設有藥局,應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特殊稅率3%與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一併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納稅義務人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08-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