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載具儲存發票更Easy!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目前除手機條碼、悠遊卡、一卡通、營業人發行的會員載具外,現在持信用卡消費時,已可直接將電子發票儲存在信用卡內,即享有自動對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之中獎機會。
該分局說明,民眾只要在新光三越、大潤發、大買家等商家,持已導入電子發票載具功能之信用卡(目前已有24家銀行加入)消費,不需任何申請手續,即可將電子發票存入信用卡,開獎時由發卡銀行主動通知中獎資訊,民眾再至四大超商Kiosk機列印中獎發票兌領獎即可。另外已使用手機條碼的民眾,將信用卡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設定領獎資料,中獎獎金即自動匯入且免印花稅,領獎更便利。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民眾若有信用卡載具的相關問題,可上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的「信用卡存發票好康專區」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課蕭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轉300

更新日期:107-08-01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