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展開催繳作業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之車輛,該局於107年7月16日以雙掛號寄發繳款書催繳,繳納期限自107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請車主留意收受稅單,或注意是否有郵局之送達通知書,儘速向指定郵局領取,並記得如期繳納,以免因而遭加徵滯納金及被移送強制執行。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這次催繳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可持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或使用晶片金融卡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線上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之繳款書,亦可就近至便利商店繳納。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查詢。

更新日期:107-07-2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