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嘉義市不課徵空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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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行政院核定廢止民國74年「暫停徵空地稅及照價收買」解釋令,財政部和內政部於100年1月26日會銜發布解釋令,廢止上開空地稅暫停徵之執行事項。授權地方政府是否復徵空地稅。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復徵空地稅旨在遏止建商或私人炒地圖利,對可利用而逾期尚未利用,或作低度利用的私有土地,以加重空地地主的土地持有成本,除防止建商養地,打擊土地投機,避免土地閒置,促進土地利用,達成地盡其利,抑制地價高漲,促使都市正常發展,增加稅收。
該局進一步表示:本市房地產市場與臺北市比較,土地價格相對較低,建商囤積土地情況並不嚴重,且房地產市場目前交易量持平,並無特殊熱絡現象;因奢侈稅已開徵又空地稅屬懲罰性賦稅,雖復徵空地稅或可遏阻養地,加速土地利用,但將影響建設資金注入,打擊投資意願,將對本市整體產業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臺灣雖不大,但城鄉差距很大,近來房價上漲集中大台北地區,養地、囤地情況也以大台北居多,政府公權力若強行介入,將造成中南部房地產市場供需失衡,市場秩序大亂。因此,嘉義市政府認為,本市現階段沒有課徵空地稅的條件與環境暫不開徵空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