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客運業依法於工業區設置停車場,得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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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汽車客運業依法於工業區土地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得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有符合規定之土地所有權人可向該局提出申請。

財政部新頒函釋,汽車客運業依法設置之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用地,如坐落在工業用地,並經工業主管機關審認符合其核定規劃使用,並有利當地工業發展者,不論自有或承租土地,就專供該汽車客運業者營業車輛停放使用部分,得按工業用地千分之十稅率計徵地價稅,如有符合規定之土地所有權人請於本(107)年9月22日前(今年因逢中秋連假,延長申辦期限至9月25日)提出申請,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

該局提醒民眾,有關工業用地申請要件、應備證件及申請書表,請至該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hangtax.gov.tw) 。如有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李明正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更新日期:107-07-1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