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無須報繳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8/07/16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繼承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所以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辦理繼承時,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至地方稅捐機關就繼承土地及房屋辦理查欠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5 更新日期:107-07-1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