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申請復查而未繳清稅款,財產仍會被禁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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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經合法送達後,如逾期未繳納且 欠稅金額累計10萬元以上,不論有無申請復查,稅捐稽徵機關將依規定就其土地、房屋或車輛等相當於應納稅額之財產,辦理禁止處分登 記,若要塗銷禁止處分登記須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相當財產擔保才可辦理塗銷。

民眾如有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或04-7239131轉分機561洽詢。

更新日期:107-07-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