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長期不使用,可向監理站辦理停用手續,以免多繳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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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訊:車輛如果長期不使用,可向監理站辦理停用手續,以免多繳使用牌照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車輛若長期不使用,可先到監理站辦理停用手續,以免多繳未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因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稅金。不過如果以後車輛恢復駕駛使用,也必須到監理站辦理復駛手續恢復課稅,以免被查獲裁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