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健全娛樂業稅籍,維護租稅公平及覈實查課遏止逃漏,自107年7月1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將進行全市娛樂稅稅籍清查作業,清查對象包含已辦妥及未辦娛樂稅代徵手續而有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供人娛樂之營業人,營業人如仍未辦妥娛樂稅業設立或變更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者,請儘速辦理,以免經查獲受罰。
該處進一步表示,依據娛樂稅法規定,娛樂業者未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 15萬元以下罰鍰。
該處呼籲依法應辦理代徵娛樂稅之營業人,如尚未辦理者,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儘速向該處辦理相關登記。若有關娛樂稅之相關疑問,歡迎利用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電話(07)7410141轉241-247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洽詢,本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6-27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