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之騎樓如非供公共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房屋之騎樓如非供公共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房屋之騎樓如係供公共使用,應免徵房屋稅,但如封閉供自家使用者,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之要件,不得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