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貼印花稅票金額巨大而造成不便者,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應貼印花稅票金額巨大而造成不便者,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應貼印花稅的憑證,如稅額巨大而不便實貼印花稅票於憑證時,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只要將已納的繳款書收據黏貼於憑證上,就完成納稅手續。
 該分局指出,由於大部分的不動產移轉及營建工程等契約書,其應納印花稅稅額甚多,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手續非常簡便,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該分局籲請民眾如有貼用印花稅票任何疑問,歡迎撥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恆春分局電話:08-889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