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8/06/25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如有非住家用部分,則不適用。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必須同時符合「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及「住家使用」2個要件,才能免徵房屋稅。同一房屋如有部分作非住家用,則住家用部分免徵房屋稅,非住家用部分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潘宜純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2 更新日期:107-06-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