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後繼承土地再移轉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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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重劃之土地於繼承後再移轉,已非屬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之規定。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張怡婷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114

 

更新日期:107-06-2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