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發票中了一千萬大獎還要繳4萬元印花稅?這篇教你怎麼樣節省稅金!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了鼓勵民眾使用載具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只要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並完成載具歸戶及設定匯款帳戶,當發票中獎,該系統會以電子郵件主動通知,獎金也會自動匯入帳戶,該筆匯款無需繳納印花稅,所以獎金不會被扣除千分之四的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公益彩券、統一發票等,中獎獎金在250元以上(含),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應依印花稅法規定,按中獎金額千分之四繳納印花稅。可是如果民眾消費使用載具儲存無實體發票並事先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完成設定獎金匯入指定銀行帳戶,不但自動對獎,中獎也不用到郵局排隊領取,更重要的是可以節省印花稅,真是省時省力又省錢!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06-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