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滯欠使用牌照稅及註銷牌照車輛開上公共道路小心受罰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該局除了在本市各主要交通要道北港路、忠孝路及林森東路等3處裝設錄影設備,拍攝行駛中車輛,經過該路段的車輛如有欠稅,將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繳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如為被註銷牌照車輛,則除補繳本稅外還要再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另每年於滯納期滿後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1條規定與警察、監理單位組成車輛檢查小組,於本市大街小巷利用手提電腦查緝,對停放公共道路兩旁之車輛如有未稅或註銷牌照車輛,也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相關規定補稅處罰;還運用市政府交通處路邊停車格收費電子檔勾稽查核,如有未稅或註銷牌照車輛,也將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相關規定補稅處罰。車輛停放公共道路路邊也是使用公共道路的一種,只要是使用公共道路之車輛都會被清查。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您有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請儘速繳納,或是車輛被註銷牌照者請儘速至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並重新領牌,以免被查獲受罰。
義市政府稅務局查詢電話:(05)2224371轉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