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提示電子帳簿,符合一定條件可享多項優惠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收到國稅局調帳查核通知時,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完整帳簿資料以網路上傳或媒體遞送者,可適用下列優惠:
一、經國稅局審核沒有異常項目,就不用再提示憑證。
二、沒有重大違章情事、調整所得額未達100萬元者,以後二年度只要未經人檢舉且無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就不列入選案查核。
該分局特別提醒如採用上開方式提示帳簿資料後,該帳簿資料仍應依規定妥善保存,以備稽徵機關查核。如有任何問題可至南區國稅局網站查詢或洽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 錢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轉100

更新日期:107-06-01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