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107年房屋稅開徵期間只剩一週,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民眾如尚未收到稅單者,請儘速以線上、電話、傳真、書面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或可就近在本縣的鄉(鎮、市)公所、宜蘭縣政府為民服務中心或全國各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另為響應無紙化環保政策,本局指出,民眾可以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錄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線上查詢繳納稅款,稅額在2萬元以下亦可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就近至四大便利超商,使用多媒體資訊機 (如:7-11的ibon、全家的FamiPort、OK的OK‧go、萊爾富的Life-ET)自行列印當期房屋稅繳納單,直接在超商櫃臺繳稅,快速又方便。 本局強調,民眾常因搬家或其他原因,通訊地址變更未即時通知稅捐機關更正而未能收到稅單。為避免上述情形,民眾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時,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或利用繳款書上的回郵通知申請變更地址。有關房屋稅疑義之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124~130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5-28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