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家庭副業准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未具營業牌號,未僱用人員,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且該房屋並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房屋基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有符合自用住宅使用,請於當年9月22日以前向本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則自次年開始適用。

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撥打本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889-002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5-2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