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107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即將結束,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為便利民眾補單,該處及所屬分處於5月31日(星期四)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7時,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
該處提醒沒有收到稅單或遺失稅單的民眾,可撥打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服務專線(02)2745-5880,或於上班 時 間 撥 打 服 務 電 話(02)8952-8200、0800-580739,或就近向稅捐稽徵(分)處申請補發。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開徵期間除前述管道可補發繳款書外,民眾亦可利用(一)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二)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四大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列印繳費單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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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7-05-21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