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直撥,少走馬路,方便又省時!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提升為民服務的理念,該局針對無法送達之退稅支票,會另行郵寄「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再次提醒民眾有尚未領取之退稅支票。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有溢繳稅款的情形,會主動辦理退稅並以掛號信件郵寄,但常因受退稅人錯過收信時間又未能於期限內向郵局領取,以致退稅支票無法順利送達,因考量民眾權益,該局會再次寄送「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給受退稅人,請受退稅人儘速與該局連繫重新郵寄、親自洽領或申請改採直撥退稅,故如有收到「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千萬不可看完隨手丟棄喔!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該局辦理退稅,除直接撥入指定帳戶外,係以掛號郵寄退稅支票或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支票,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至提款機領取退稅,如有接獲類似電話請向165報案。倘有其他稅務法令問題,歡迎撥打(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5-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