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行政執行分署欠稅傳繳通知可逕至超商繳納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8/05/14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逾期未繳納稅捐被移送強制執行後,如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且欠稅金額在2萬元以下,可持該通知逕至便利商店繳納,得免至行政執行分署或稅捐機關辦理。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請務必確認傳繳通知書上記載之稅款是否已繳納,切勿僅認為是詐騙集團所為而置之不理,以免權益受損。如尚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柯琇文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 428 更新日期:107-05-1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