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線上查繳稅」或「行動支付」繳納,都可參加抽獎!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今年房屋稅已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除符合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或應納稅額在100元以下等免予徵收外,提醒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在房屋稅繳納期限內,民眾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行動支付APP(如台灣Pay、智付寶或8大公股銀行網銀APP)等方式繳納。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已遺失者,可上網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房屋稅繳上查繳稅系統」,使用已註冊全民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即可完成繳稅。如單筆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四大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稅單至櫃檯繳稅。此外,也可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至Play商店或App-Store下載「中稅e把照」,線上申請補發稅單。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現行繳稅管道相當多元,為鼓勵大家以行動支付或「線上查繳稅系統」繳納,凡於繳納期間透過上述2種方式繳納者,即可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6,000元禮券或500元超商提貨券,活動詳情可至該局官網查詢。

   如有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服務。

更新日期:107-05-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