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繳義務人非土地所有權人不得適用自宅用地稅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土地無人管理,經主管稽徵機關指定土地使用人為地價稅代繳義務人,該代繳義務人縱使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仍無法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5-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