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房屋為女婿所有,如符合要件仍得適用自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與女婿互為直系姻親,即屬直系親屬,如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該筆土地並未作出租或營業使用者,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有符合自用住宅要件者,請於當年9月22日以前向本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5-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