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限額免稅,車輛排氣量超過2400cc須繳納差額稅款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牌照稅採限額免稅,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車主仍會收到差額的稅單,提醒民眾應依限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持有駕駛執照,車輛限本人所有;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車輛限身障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至符合上開免稅條件之車輛,其汽缸總排氣輛超過2400cc、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2,400cc、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以自用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3,199㏄為例,全年使用牌照稅為新臺幣2萬8,220元,但僅能就2,400cc範圍的稅額1萬1,230元免稅,超過部分的1萬6,990元(28,220-11,230=16,990)仍須繳納。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04-7239131轉162-169洽詢。

 

 

承辦員:林鳳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更新日期:107-05-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