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居所變動時請記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改稅單投遞地址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常有民眾反映因為搬家或在外地工作,未收到稅務機關寄送的稅單及各項公文通知文書,致延誤繳稅而感到困擾。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因工作或其他因素遷移住居所而實際未居住於戶籍地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改投遞地址,確保重要稅捐文書不漏接。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簡政便民,民眾辦理戶籍變更時,可於各戶政事務所同步申請更改稅單投遞地址;或利用撥打電話;或者進入該局網站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或於接到稅單時填寫稅單上的變更地址欄後寄回稅務局,該局就會按新址投遞稅單或各項稅捐稽徵文書。

  民眾若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05-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