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財產所生之稅款未繳納得就受託人自有財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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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即受託人)未繳納信託關係存續中信託財產之地價稅、房屋稅時,稅捐稽徵機關得就受託人之自有財產移送強制執行機關為強制執行。因為信託關係存續中信託財產之地價稅或房屋稅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負繳納稅捐之義務,而受託人逾期未繳納應納稅捐,依規定得就受託人之財產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謝淑珠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10

 

更新日期:107-04-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