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親班等使用房屋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來電話詢問,開設安親班、幼稚園等房屋稅如何課徵?該局說明安親班,補習班、健身院、按摩院、相士、助產士、育嬰中心及未合於免徵房屋稅規定之私立學校、幼稚園、托兒所等使用之房屋,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利用電話向該局或房屋所在地各分局洽詢。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7-7410141
                   岡山分局電話:07-6256811
                   旗山分局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