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辦理停駛主動退還溢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車輛如暫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使用牌照稅將計徵至停駛前一天,如已繳納全年稅款,該局會主動退還溢繳稅款。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林鳳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更新日期:107-04-2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