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牌照稅繳款書管道多!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7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4月30日,請民眾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07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全面寄發,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至全省稅務機關或本局駐新竹市監理站服務櫃檯補發繳款書;為便利民眾,除親自臨櫃辦理外,也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新竹市稅務局線上申辦或利用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專線(02)2745-5880或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轉0)申請補發繳款書。
此外,稅務局推薦方便又好用『線上查繳稅』系統,民眾不用補發紙本繳款書,只要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使用牌照稅查繳稅系統」,即可線上繳稅;也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四大超商,利用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直接於超商櫃檯繳稅,歡迎車主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4-19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