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原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從事理、燙髮等家庭手工藝副業仍可繼續適用!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王小姐電洽本處詢問,在自家幫人理、燙髮賺錢補貼家用,原房屋稅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是否仍可繼續適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個人若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燙髮等家庭手工藝副業,如未僱用人,免辦營業登記,房屋稅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王小姐若符合上述情形則房屋稅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該處特別提醒,從事理髮及燙髮、美容、洋裁等行業,如已辦理營業登記,而仍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應向本處房屋所轄分處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亦可至高雄市稅捐處網站(網址:https://www.kctax.gov.tw)或手機掃描下列QR-Code直接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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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7-04-17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