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代繳義務人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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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土地無人管理,經主管稽徵機關指定土地使用人為地價稅代繳義務人,該代繳義務人縱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仍不得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有任何疑義,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查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更新日期:107-04-0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