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屋齡,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供住家使用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常有民眾詢問,住家用房屋已居住數十年,為什麼仍須繳納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及「住家使用」2個要件,才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現值係以房屋核定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所在地段等級為計算依據。房屋經歷年數雖影響房屋現值,但並非均符合免徵房屋稅的要件。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潘宜純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2

 

更新日期:107-04-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