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寄存郵局 請儘速領取繳納 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李先生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傳繳其欠繳105年地價稅568元,還要加收滯納金85元,經查是郵局投遞稅單時,因住所無人接收,所以稅單被寄存於送達地郵局並通知限期領取郵件。李先生因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領取稅單及繳納稅款。因此,遭加徵15%的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稅單寄存郵局,當日即屬合法送達,請儘速領取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許雅惠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104

更新日期:107-04-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